摘要:为确保疫情期间盘州市基本民生商品以及防疫物资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9月8日,盘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疫情期间保供稳价工作约谈会。辖区内大中型商场、超市、连锁店、农贸市场...
为确保疫情期间盘州市基本民生商品以及防疫物资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9月8日,盘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疫情期间保供稳价工作约谈会。辖区内大中型商场、超市、连锁店、农贸市场、民营药品及医疗器械销售等19家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约谈会。
会议宣读并发放了《盘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传达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近期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对价格违法行为情形、涨幅认定标准以及行政处罚幅度作了详细解读,进一步拧紧市场主体的诚信理念和警醒意识。
会议要求,各经营主体要树立全局意识,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要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冷链食品监管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做好营业场所的日常消杀,守牢疫情防控底线;要把好产品质量关和食品药品安全关,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到诚信经营、明码标价,绝不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市场监管局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持公平、公正执法,尽责履职,强化监管,加强惩戒警示,全力维护价格秩序,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经营主体将严肃查处,尤其对借疫情之机恶意囤积粮、油、肉、菜、蛋、奶、盐等民生商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涉嫌严重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作出处理。
会后,19家企业相关负责人签订了《疫情期间市场主体价格规范承诺书》,表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把好产品质量关和安全关,绝不趁机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通讯员:龙丽君
编辑:谢孟融
一审:李佳凤
二审:赵明
三审:刘红霞